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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复试】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019-03-26 00:00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谨、高效,现将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重要提醒: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复试
复试对象:仅限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符合我院复试要求上线学生名单见附件。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推进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3月25-28日
(周一至周四)
  考生微信缴纳复试费
3月28日(周四)
14:00~17:30
重医大附三院
门诊六楼人事科教部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3月27-29日
(周三至周五)
07:30~13:00
重医袁家岗校区中门
(卫生科旁)
体检(具体要求见附件1)
3月27日:重庆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
3月28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0001-3436
3月29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3440-6134
3月29日(周五)
14:30~17:30
重医大附三院
门诊7楼学习室
笔试
4月1日(周一)
14:30
重医大附三院
门诊6楼大会议室(一组)
门诊6楼小会议室(二组)
面试(根据专业分为2组)
4月2日(周二)
9:00
重医大附三院
门诊六楼人事科教部
考生向培养单位提交复试反馈单、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
(二)调剂复试
复试对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并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含校内考生和校外考生)。
调剂复试时间推进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4月8日至4月中下旬
(待定)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公布各培养单位、各专业调剂信息及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月9日至4月中下旬
(待定)
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分院 体检(具体要求见附件1)
放射检查可延长至16:30
4月9日至4月中下旬
(待定)
重医大附三院 调剂复试
4月中下旬
(待定)
重医大附三院
门诊六楼人事科教部
考生向培养单位提交复试反馈单、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

 二、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缴纳复试费
1.收费标准: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150.00元/人;
其他考生:100.00元/人。
2.缴纳方式:见附件2。
(二)复试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我校应届本科生可在教务终端自主打印);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
6.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中心现场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复试报到时,以上证件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2、3的复印件和材料1、4、5、6的原件按材料1-6顺序整理成册,复试报到时由相关培养单位工作人员收取并存档。若材料不全将不能参加复试;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何因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形式、内容
(1)笔试: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难易程度应以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能够取得良好成绩(试卷总分×80%)进行掌握。
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外语能力、阅读分析能力、理解相关专业外语文献能力、掌握相关专业外语词汇程度等;专业知识主要是在初试基础上考察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
(2)面试:满分为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情况由复试小组掌握。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面试主要考察:
1.外语听说能力;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3.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6.心理测试;
7.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8.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9.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10.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且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临床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综合成绩包括:
初试成绩:50%;
复试成绩:50%(其中综合知识测试:10%;临床技能测试:20%;面试:20%)
2.其他考生综合成绩包括:
初试成绩:50%;
复试成绩:50%(其中综合知识测试:25%;面试:25%)
(4)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研究决定。师生双选的基本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本培养单位中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内选择导师。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培养单位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招生纪律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招生政策做好复试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6)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培养单位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再次组织复试。
2、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须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人事科教部(研招办)、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招办:023-67455197;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四)调剂
凡进行调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调剂程序办理。基本原则见我校《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具体调剂名额、标准、要求等将于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外发布。
(五)考生交复试反馈单
复试结束后,考生本人将复试反馈单交到拟录取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等手续。
重要提醒:考生交复试反馈单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
(六)调档或签订定向合同
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及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办理离校手续(交复试反馈单)时交各培养单位。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于7月31日前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重要提醒: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学校将自动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其他
(一)推免生、七年制转段学生均已完成拟录取工作,不需参加任何复试流程。
(二)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若考生隐瞒不报,一旦发现,无论在录取任何阶段,均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录取后因此无法完成学业的,一切责任考生自负。
(三)考生复试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请上网查询我校及相关培养单位复试相关安排、地理位置、交通路线等,提前熟悉环境。
考生不要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用或陌生人以任何借口收费等行为,以防上当受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考生须注意交通安全,外出时要选择正规的交通工具。考生在复试期间如需要住宿酒店,应选择安全环境较好的酒店入住。
(四)我校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出,具体事宜将网上通知,请注意上网查询。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qmu.edu.cn/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cqmu.edu.cn/相关信息,请考生以上述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研招办,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门诊6楼人事科教部,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7455197,15223281517,邮箱:75696399[at]QQ[dot]com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医务室(袁家岗校区中门旁)。
二、体检时间:2019年3月27-29日,
每天7:30—13:00,放射 7:30-16:30。
3月27日:重庆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月28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0001-3436 
3月29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3440-6134
请考生按以上时间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110元/人。凭缴费收据领体检表。
四、每位同学的体检表和检验报告单右上角编号,必须相同。
五、检验报告单填写:姓名、年龄、性别。
六、学生必须将近期1-2寸免冠彩照1张贴在体检表上。
   体检表填写从姓名一直到家族史。
   工作单位:填写正在就读的学校。
七、查肝功要求空腹,为保证体检结果准确,体检前1天不要熬
     夜和酗酒。
八、体检当日最好着宽松、休闲之衣物,以方便各种检查;勿穿
     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
九、测矫正视力,学生自带眼镜。
十、妊娠同学请在内科体检时告知妊娠的具体情况,不做X线摄
     影。
十一、体检完成必须将表交回收表处。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19年3月22日 
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2019级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即将进行,依照《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计生委2004年3月版标准,现将体格检查的项目及收费提供如下:

附件2
关于通过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自助缴纳学杂费(复试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方便大家缴费,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财务处已开通“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自助缴纳学杂费(复试费)功能。对无现场领取发票需求的考生,建议采用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报到时可向资格审核人员展示微信付款记录进行报到。确需发票者,请到学校财务处现场缴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打开微信,选择“通讯录”->“公众号”->选择“+”号,然后输入“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进行关注。
二、打开“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选择“个人中心”->“我的信息”->输入登录账号(考生编号后10位)、登录密码(本人身份证后六位,如末位为字母,请小写输入)、验证码(如果验证码不清晰,可以点击验证码重新生成)->点击“确定”,系统显示“绑定成功,重新进入”,点击“确定”。
三、系统进入操作界面,选择“服务大厅”->“一卡通”->“自助缴费-学杂费”勾选缴费项目,点击“缴费”,付款即可。
查询过程中若显示“密码错误”,请联系财务处收费前台,联系电话:68486151(袁家岗校区)。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2019年3月22日
附件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oss.3-hospital-cqmu.com/20221026/1115052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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