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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0-05-11 16:28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谨、高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进一步加强各级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复试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小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
4、根据学科专业对人才选拔的要求和我院的特点,精准施策,采取形式多样的复试形式及考核内容,确保复试考核公平公正、科学有效。严格秉承学校“三随机”原则。
5、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三、复试安排
(一)第一阶段复试
1、复试对象:仅限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详见学校上线名单)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5月8-10日 心理测试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
5月10-12 日 缴纳复试费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0年硕士生复试费的通知》
5月10-12 日  登录系统、提交复试材料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
5月14日下午 在线测试、随机抽签正式复试顺序 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院系管理老师会和考生一对一联系确定测试时间
5月18日下午 第一阶段复试 复试结束当天公布录取结果
5月19日上午 公布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详见官网

2、复试细则
(1)为秉承学校“一平台”“二识别”“三随机”的原则,我院将采取“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具体使用操作详见学校官网《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备选平台使用“腾讯会议”APP。复试平台及备选平台同时在线,采取双机位的形式进行面试,主平台对准考生本人,备选平台从考生后方45°拍摄,主平台出现故障,立即切换备选平台进行复试。我院将会在在线测试阶段将备用平台的会议号以及密码发送给考生,进行备选设备调试。同时身份识别将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人脸识别”与“认证识别”。
(2)在测试阶段,首选及备选平台同时进行演练。我院将会提前进行考生专业与个人的复试顺序的随机抽签;复试现场考生将当场选取考题进行对应考题的面试。
3、系统操作
主平台:学信中心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下载安装注册
操作流程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备用平台:腾讯会议APP
操作在手机或电脑程序商店下载,复试前10分钟会由技术秘书告知考生,测试阶段会议号与实际复试会议号不重复。考生下载完毕后需更改名称为本人真实姓名。
测试阶段:将由技术秘书通知考生测试系统,在备用平台“腾讯会议”上直播在线抽签专业以及考生复试顺序。
4、工作流程
(1)提前10分钟,技术秘书联系考生登录 “招生系统”,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确认准考信息和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选择考场,进入考场前实人验证。
(2)登录“腾讯会议”,进入备考会议室,平台持续开启,保持不挂断状态,手机摄像头放置侧后方45°拍摄,保证本人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呈现。如出现拍摄不清晰、角度偏移情况,及时听从技术秘书指令,迅速做好调整。
(3)“招生系统”面试组发送邀请链接,点击接受,视频连线成功。
(4)复试现场进行考试试题抽签
(5)在“招生系统”平台根据考试试题进行复试。如“招生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则启用利用备用平台继续完成复试,考生根据备用平台技术秘书指令,调整坐姿方式,转身正面对准手机摄像头,并按指令进行下一步操作。
(6)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5、应急预案
复试系统异常包括因网络问题、远程面试系统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复试系统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复试小组会暂停复试,立即电话联系考生,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2、如10分钟内仍无法顺利进行,将该生划入候考区,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复试。
3、若连续3个考生出现异常,立即启动备用复试系统。若备用复试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复试,已复试考生的成绩有效,立即封存。
(二)第二阶段复试
复试对象:符合我校调剂政策且取得我校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
申请方式: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四、复试录取基本程序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2020年扩大招生规模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录取的推免生、长学制及上线生源情况等,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增减,并按调整后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除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外,其余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一级学科划定。招生计划与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人数比值超过1:1.2的学科专业,按照1:1.2-1:1.4确定我校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略有不同。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院系提交复试材料。各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院系按二级学科(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统一组织考生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经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校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再次审核,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七)学校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八)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本院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
2、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并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
六、复试形式、内容
(一)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远程网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采用远程网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四)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远程网络测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七、调剂
(一)调剂原则
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报考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报考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学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初试第二科目外国语成绩需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外,申请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初试第二科目外国语成绩须≥55分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应领域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相应的专业学位。
(三)其他说明
1.学校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参加复试。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调剂复试应为差额复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我院最终调剂名额、具体调剂要求、学业水平标准、程序及调剂复试办法将于第一轮复试后、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八、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院系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研究决定。师生双选的基本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本培养单位中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内选择导师。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培养单位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招生纪律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招生政策做好复试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培养单位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再次组织复试。
2、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须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人事科教部(研招办)、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招办:023-67455197;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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