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医大附三院关于“一种青光眼引流管及其材料和植入装置”专利权转让的公示
2022-08-30 00:00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促进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文〔2017〕204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对我院1项发明专利专利权转让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一种青光眼引流管及其材料和植入装置”,专利号:ZL202010163648.6,专利权人:成都米戈思医疗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发明人:周永华、李翔骥、李继伟。
二、受让方:成都米戈思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三、拟转让价格:50万元人民币
四、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0日至9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2022年9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教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167736 陈老师
一、“一种青光眼引流管及其材料和植入装置”,专利号:ZL202010163648.6,专利权人:成都米戈思医疗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发明人:周永华、李翔骥、李继伟。
二、受让方:成都米戈思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三、拟转让价格:50万元人民币
四、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0日至9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2022年9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教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167736 陈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