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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结果公示(调剂)

2023-05-19 16:39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录取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我院严格按照录取工作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
现将眼科学(105116专业学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科教部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审计部反映。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审计部办公室电话:023-60353008;
重医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科教部办公室电话:  023-67455197。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第三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结果公示表(调剂)》
注:拟录取考生请在该公示发布后24小时内将《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学校招办官网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75696399[at]qq[dot]com。此表须由考生打印手写后扫描成PDF文档,并以“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考生报名号后4位+姓名”的格式命名。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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