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公告】重医大附三院检验科测序实验室项目邀标公告
2020-12-02 00: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一所由重庆医科大学和社会资本共同举办的非营利性、新型混合所有制医院。按照国家三甲医院标准建设,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为一体。
一、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验科测序实验室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湖支路1号
招标内容:检验科测序实验室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拆除工程等及其配套的控制系统(移动办公家具、试验器械等除外)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施工图为准。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复核工程内容及相应工程量,项目主要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报价依据。
三、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在有效期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有效的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效证件的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有效上岗证书及近半年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本项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形式,最高限价于开标前3天发布。
2、投标报价包括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拆除工程等及其配套的控制系统等全部内容(移动办公家具、试验器械等除外)所需材料、人工等各项费用。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复核工程内容及相应工程量,项目主要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报价依据。
3、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障金或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且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含电子版)以及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留3%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保留5年,待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结清。
五、工期要求
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至合同成立之日起算。
六、其他
1、截至投标活动正式开始前,发包方所作出的一切书面通知、修改、补充说明、答疑等内容,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实质性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且该书面质疑文件必须在预定开标时间前至少3个工作日内送达重医大附三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否则即视为完全放弃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权利。如招标方认为上述质疑有回复必要,将以书面形式将回复内容通知所有投标方。
3、提供相应承诺书。投标人应保证招标单位在本项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设备或材料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货物或货物的起诉。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标书一正二副,共三份。在评标现场递交。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5、招标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认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业绩、企业实力、价格、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6、报名、现场踏勘及开标
(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陈海波 18580690826
(2)请符合条件及有意愿的公司于2020年 12月3 日 至 2020年 12月10日9:00-17:00前到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门诊楼6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书及相关图纸文件,标书及相关图纸文件也可通过邮件方式领取。
联系人:任芳仪 联系电话:023—60353011 13983787792
(3)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12 月 25 日14:30,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诊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一、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验科测序实验室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湖支路1号
招标内容:检验科测序实验室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拆除工程等及其配套的控制系统(移动办公家具、试验器械等除外)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施工图为准。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复核工程内容及相应工程量,项目主要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报价依据。
三、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在有效期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有效的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效证件的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有效上岗证书及近半年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本项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形式,最高限价于开标前3天发布。
2、投标报价包括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拆除工程等及其配套的控制系统等全部内容(移动办公家具、试验器械等除外)所需材料、人工等各项费用。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复核工程内容及相应工程量,项目主要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报价依据。
3、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障金或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且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含电子版)以及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留3%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保留5年,待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结清。
五、工期要求
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至合同成立之日起算。
六、其他
1、截至投标活动正式开始前,发包方所作出的一切书面通知、修改、补充说明、答疑等内容,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实质性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且该书面质疑文件必须在预定开标时间前至少3个工作日内送达重医大附三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否则即视为完全放弃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权利。如招标方认为上述质疑有回复必要,将以书面形式将回复内容通知所有投标方。
3、提供相应承诺书。投标人应保证招标单位在本项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设备或材料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货物或货物的起诉。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标书一正二副,共三份。在评标现场递交。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5、招标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认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业绩、企业实力、价格、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6、报名、现场踏勘及开标
(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陈海波 18580690826
(2)请符合条件及有意愿的公司于2020年 12月3 日 至 2020年 12月10日9:00-17:00前到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门诊楼6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书及相关图纸文件,标书及相关图纸文件也可通过邮件方式领取。
联系人:任芳仪 联系电话:023—60353011 13983787792
(3)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12 月 25 日14:30,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诊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