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医大附三院无创脑血氧监护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4-15 09:0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湖支路1号。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公开招标项目:
(一)项目内容标的(标包)情况:
1.项目名称:无创脑血氧监护仪。
2.项目内容:

(二)公开招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等级要求:
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公开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需在企业所在地工商登记注册满2年及以上。
1.5 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本公开招标项目相适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或新三证合一)。
1.6 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需明确授权产品或品牌、范围和日期)。
2.信誉要求:在既往的经济行为中没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商务要求、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安装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内采购人指定位置。
(五)设备供货周期:在收到采购人订货单后,必须在30天内送货至现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安装顺序陆续安装完成,安装顺序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其它情况则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时安装。
(六)交货时间及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七)验收:
产品到货后进行到货验收,设备安装培训完成并能正常运行2周后安排性能验收。
(八)对公开招标文件的疑问:
1. 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正式书面来函的方式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医学装备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提出疑问开始时间:同公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3.提出疑问结束时间:2024年4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九)资质文件审核:
1.资质审核内容:包括资格证明文件。
2.资质审核方式:提供与公开招标资料一致的电子文档。
3.资质审核联系人:童老师(医学装备部),联系电话:60353012。
4. 资质审核开始时间:同公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5. 资质审核结束时间:2024年4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6. 通过资质审核即纳入投标人报名清单,未提交资质审核资料或未通过资质审核视为未进行投标人报名。
(十)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1.答疑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17:00。
2.答疑联系人:童老师(医学装备部),联系电话:60353012。
3.答疑结束时间:2024年4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二、质保要求及售后服务:
(一)质保要求:应有原厂或者原厂授权的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质保承诺函。质保期从采购人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外,提供维保服务报价。
(二)投标人对提供的货物按照厂家出厂质保要求执行,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三)投标人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远程技术响应,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到达现场时间8小时以内(节假日照常服务);主要配件供应时间≤48小时,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招标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5年。
(四)软件升级:终身免费升级(如本设备涉及软件功能)。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四、公开招标资料的格式及其签署要求:
(一)公开招标资料组成(及电子公开招标资料)包括: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负参数偏离表(商务要求、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设备技术文件与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二)公开招标资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
(三)公开招标资料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由法人与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签名章。
(五)公开招标资料应当加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六)公开招标资料需提供一正四副共计五份公开招标,密封提供(含电子公开招标资料)。
五、报价:
(一)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二)所有单价和总价须按照报价表格式要求填报。设备报价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报关、安装、接口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调试、验收、培训、保修等费用和税金,
及满足配套使用环境等改造费用等所有价格,因公开招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或少报项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投标人还需单独报出设备配套耗材和配件价格,该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格式自拟)。配件分为配件与易耗品,配件应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未明确声明为易耗品的配件按配件执行;未明确声明质保期的配件,质保期按设备质保期执行。
(四)报价表价格信息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若存在不一致情况需以大写金额为准,但若因大写金额为文字错误致使最终价格无法判断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若因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失误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公开招标文件。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