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门诊病案资料打印须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14:44
分享到:
一、内容涵盖:
门诊病历、门诊处方、门诊费用清单、门诊治疗单
二、办理地点:
门诊阳光大厅 患者服务中心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00 ;周日 8:00-12:00
四、资料准备:
1、患者本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非患者本人:
(1)直系亲属:患者及打印者身份证原件、与患者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2)非直系亲属:患者委托书、患者及打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保险公司:单位介绍信、打印者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投保保单。
(4)工作单位:单位介绍信、打印者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患者和打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司法机关:单位介绍信,打印者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既往门诊病案资料打印成本费收取标准:
<10张 0.3元/张 ≥10张 0.2元/张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